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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致法国达能集团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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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致法国达能集团的公开信

北京时间6月7日,达能集团声明称接受宗庆后辞去娃哈哈合资企业董事长职务,由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接任董事长。

  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向新浪财经证实了这一消息,并转发宗庆后致法国达能集团的一封公开信。以下为信笺全文:(新浪财经注:公开信开始)

  给法国达能集团董事长里布先生及各位董事的公开信

  尊敬的里布董事长先生及各位董事:

  您们好!

  本人自1996年4月担任娃哈哈与达能公司合资的5家公司的董事长,一直到目前担任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的29家公司与10家二级公司的董事长,历时已11年2个月。由于本人无法忍受合资公司贵方两位董事(即贵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先生与中国区主席秦鹏先生,下同)的欺凌与诬陷,使我的名誉与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需要腾出精力和时间来应对贵公司提起的法律诉讼,按范易谋总裁的说法,我将在诉讼中度过余生。因此,不得不辞去娃哈哈与贵集团合资的29家公司及10家二级公司的董事长的职务。为了给合资公司大股东一个交待,现将本人这11年2个月在合资公司任董事长期间的所做工作及对贵方两位董事的看法陈述如下:

  一、我任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做了些什么?

  1、1996年,合资公司仅有5家企业;发展至今已有29家合资企业及10家二级企业,合计39家合资公司。

  2、1996年,合资公司的销售收入为8.65亿元人民币;2006年的销售收入为140.52亿元人民币,增长16.25倍,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87.58亿元。

  3、1996年实现利润1.11亿元,2006年为10.91亿元,增加9.82倍。累计实现利润69.65亿元,用于分配60.34亿元,其中达能分回红利30.77亿元。

  4、双方包括10家二级公司的其他股东合计投入资本金33.29亿元,实际投入固定资产44.39亿元,至今仅购置设备、土地、建设厂房的资金尚缺口8.8亿元,尚不计其他生产流动资金,全是我方设法筹措的。合资公司资产1996年为10.49亿元,2006年已增至78.9亿元。

  5、资本金回报率:1996年为15.8%,2006年增至43.89%。

  6、今年1至5月,尽管贵方两位董事欲置本人于死地,但本人还是在负责任地管理合资公司,今年1至5月份销售额实际增长25%(按合资公司自己的销售额对比),1至5月份利润增长25.12%。

  从以上成果看,本人自认为在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是尽责与称职的,为合资公司的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从今以后本人不在其位,亦决不会再谋其政,恕我不能再为其负责。

  二、合资公司任职十一年二个月的感受:

  1、贵方董事永远有理,随时可以把刀架在你头上

  贵方董事一方面对本人提出了每年的利润增长要求,而另一方面又通过其董事会占多数的优势,对本人作出了许多限制条款的决议。例如:要求作为执行董事的我“在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前至少一个月,应向董事会提交下一财政年度的总预算”,其中包括:“每项主要固定资产开支均需备有一份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任何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万元支出项目均视为主要固定资产开支项目);并规定5项“尤其须经董事会事先批准”的内容,其中有:“非有关雇用合同所规定,向执行董事本人或向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其他人士支付的任何种类的款项”。如果执行这个决议,那我们每一项经营活动均需做一个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待董事会的批复,甚至连出一趟差均要等董事会的批复,而这些贵方董事平时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这个企业究竟如何经营下去?如果你不理他擅自干了,他随时可以违约为由砍你的头,如果你守约影响了经营其又可以经营不善为由砍你的头。回想与他们激烈争斗的11年2个月还算是命大、长寿的,与乐百氏中方经营者早被人砍了头,赶出了疆场相比还是幸运的。

  2、与不懂中国市场与文化的贵方董事合作是相当艰难的

  由于贵方委派的董事根本不懂中国的市场,捕捉不到商机,而且除了每季开一次董事会要我们汇报经营状况、分析市场形势、提出下阶段营运方案,平时可以说根本看不到他们的人,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可能对39家合资企业大门朝哪里开都不知道。本人为了合资公司的发展,多次向董事会提出开拓市场和开发新品的合理化建议,如增加水线扩大瓶装水的生产能力、生产非常可乐及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响应**部门的号召,到一些欠发达地区,同时亦是市场处女地的区域建厂,不仅有帮助贫困地区脱贫的社会效益,同时也会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等等,但屡屡遭到他们的否决。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合资公司的发展,本人也只好干了,否则我如何履行作为一个实际经营者为股东创造利益与回报的责任。而他们既反对亦知道我干了,亦没有采取任何限制的行动,幸运的是我干成功了,大大提高了合资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使合资企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才免遭了像乐百氏管理层被赶踢出局的厄运。

  3、既不想承担风险,又不愿履行责任,总想攫取别人的利益,对合资公司没有丝毫帮助

  在合作的前几年,贵方委派的董事对我们提出来的发展项目总是不愿投资,要等我们投资了、产生效益了,他们又要硬挤进来了,不给他进还不行,实际上是让中方承担前期投资的风险。等到后几年看看我们每一次都很成功,当年投产当年产生效益,总算是愿意投了,但投了之后一下子尚产生不了效益又要求退出,南阳的方便面项目就是如此,还非得要我们将股权买回去。我们的合资公司是96年4月成立的,而贵方董事却要求我们将合资前的三月份利润亦要分给他们。11年来根据技术服务合同,贵方从合资公司拿走了8000多万的技术服务费,而这11年来却没有提供过任何技术服务,他们的所谓“合同规则”,“契约规则”又到哪里去了?连我们要筹建一个科研中心,要到法国去参观考察一下,他们还要向我们收取陪同人员的差旅费,每人1.2万欧元的陪同费,如果要接受培训还得付每人每月1.2万欧元的培训费。他们派了一个技术总监来,非但没有提供任何技术,反而在收集我们的配方工艺,我们与你们在印尼合资的乳品厂至今亏本,他们连报表都难得给我们一份,而且从设备选型、配方工艺一直到安装调试、解决质量问题都是我们派人无偿予以解决的,相比之下你们是否亦太小家子气了。最近范易谋还说营养快线是与我们共同开发的,请去问一下我们的科研人员到底是谁开发的,也可问一下贵方的二位董事,他们现在能否生产一批与我们一模一样的营养快线让我们看看。

  三、并购不成,就搞个人人身攻击,欲将我置于死地而后快

  1、贵集团欲收购我们与贵集团非合资企业的51%股份,说实话这些公司均是由我司员工集资为主建立的,实际上亦是为了稳定队伍,增加员工收入而建的,这些公司的成立亦是贵集团董事清清楚楚知道的,而且产品本身都是通过合资公司销售公司销售的,而他们开始要求以净资产的价格收购这些公司51%的股份,然后给我6000万美元补贴的方法来收购,您们想想员工能同意吗?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将这些公司发展起来了,承担了风险,付出了心血,而你们平白无故地要以净资产去收购他们的股份,是否与抢劫一样,而且本人为了这点私利去损害员工利益,这种事本人会干吗?说了严重一点他们是在贿赂我,要我去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而达到他们廉价收购的目的。即使后面以40亿收购价收购,亦是低于投资额的,员工亦是不会干的,公司的股权已是他们的命根子,而收购不成即采取利用媒体,不惜造谣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恶毒攻击,到**处告黑状,企图将我置于死地,什么加拿大护照、离岸公司等等,请拿出证据来!他们无非是想给人造成宗庆后嘴巴上在保护民族品牌,实际上他连中国人都不是了,在维护加拿大、美国的利益的假象而已。而且我的妻子在你们未投资娃哈哈之前就是娃哈哈的员工,为娃哈哈辛勤了一辈子,现在退休了,为了公司的奶粉供应紧张还在不计报酬地去黑龙江等地解决奶粉供应问题,她又惹你什么了?我女儿大学毕业在公司打工又惹你什么了?难道我廉价卖给你们了,连我女儿生存工作的权利都没有了?我和娃哈哈与他们的矛盾,与她们又有何相干。你们的两位董事有理就与我来说,甚至到法庭上见,何必伤害我的妻女,破坏我的家庭生活。我深深地感到与这种人相处是很危险的,因此考虑再三是不能再与他们相处下去了,否则脑袋掉了都不知道是怎么掉的。而且把矛头对准我的妻女,是否想以绑票的手段来敲诈我、制服我,堂堂一个世界著名的法国大公司,难道真的到了这一境界了吗?

  2、言而无信,手段不地道

  并购遭拒绝,你们的二位总裁与主席又多次通过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向我国**施压,而且将此事提高到中法二国关系的高度上来,将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反并购的问题加以政治化,难道说让你低价并购了中法关系就好了,不让你并购中法关系就不好了,施压不成又化巨资委托公关公司利用媒体,恶毒攻击本人,甚至还重金雇用英国尚未在中国注册的保安公司及邦信阳公司派人对本人与娃哈哈公司进行24小时跟踪监视,拍照摄像,被警方查获三次。这已严重地侵犯了本人的人权,隐私权,本人保留司法诉讼的权利。还通过猎头公司以高于原有收入的三倍、欧洲培训、全球度假的承诺挖我们销售、管理精英,向员工与经销商发函唆使他们背叛娃哈哈,我真不理解做为合资公司控股的大股东对合资公司另一股东做这样的事,到底为什么?娃哈哈与你的合资企业每月都有详细报表报给你,每年你们指定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资企业进行二次审计,都有详尽报告给你,如果再想了解什么,你就问好了,何必采取这种手段来对付自己的合作伙伴?在整个纠纷谈判过程中,上午还要求**协调,双方不打口水战,不向媒体发表言论,下午就到上海举办新闻发布会,发表不实言论,为此我们被迫发表了三点声明后,他们又找**协调要我们不发表任何主张,我们承诺了**之后就此闭口,没有说过话,而且亦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还引起了媒体的不满。而他们却不断地发布各种各样的攻击性言论,同时一会说我们非合资企业非法将产品通过合资的销售公司出售产品,一会又要求我们非合资公司的产品低价通过合资公司销售,还说什么付给了我高额的报酬,我管了与你合资的39家公司,仅从一家公司中拿工资,开始仅拿到了每月100多欧元的工资,你们认为我这个工资合理吗?最后还是员工看不下去了,提出来给我加工资,现在才拿到不到3000欧元的工资。就算他们所承诺的每年利润的1%奖金(还制定了很多指标,如达不到还得扣减或取消)及每年10万左右欧元的工资补贴若能拿到手的话,我想我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了,而他们还将此作为我的罪状向**告状,天理何在!

  四、十一年二个月的反思

  本人最近对11年2个月与他们合作的过程进行了反思,我一直坦坦荡荡,总是以和为贵,以情服人。这亦可能是与我们的民族特性有关,一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情理的民族,像商标问题,当初由于我们坚持要打娃哈哈牌子,因此他们提出来要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我们认为亦是符合情理的,当转让不成,他们要求签订商标许可合同时要求“前提必须是双方原来在合同中有关商标的协议和规定不可改变,而对合同的修订原则上必须为各方对商标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所改变”,实质上就是要我们签订一个变相的转让合同,但当时碍于情理,我们还违心地与他们签了二份有违中国法律的阴阳合同。因为当初已答应转让,而现在转让不成要满足以前的承诺;二是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民族,与人为善的民族,因此总是把好东西先给人家,自己吃点亏亦要让人家满意。与达能合作11年2个月,由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反而被他们认为软弱可欺,得寸进尺,造成了目前被贵方董事任意欺凌的后果。

  五、达能,斯德哥尔摩见

  去年他们一提法律诉讼要到斯德哥尔摩提出仲裁,本人就感到头皮发麻,因为既不懂语言又不懂西方文化,又怕被人歧视,说不清、道不明。现在想明白了,一是我们认识到,诉讼与仲裁是一种文明的处理矛盾与纠纷的办法,我们要学会诉讼,敢于诉讼;二是温州正泰集团在法国与法国人打官司亦打赢了,说明世界上正义与公正还是主流;三是现在我们中国亦有了说得清、道得明的人才了,他们会帮我们去说清道明的;四是我们并没有违约、违法,首先违法的是你达能,而且达能中国区的管理层一直漠视中国的法规,因此在整个合资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违法的事实,因此达能还不一定会蠃,我们亦不一定会输。在此我亦不想与你们细述,因为我们要遵守仲裁要求保密的仲裁规则;五是斯德哥尔摩是一个公正的仲裁机构,不会因为你的肤色相同而偏袒你,必定会作出公正的裁决。因此本人从今以后不与你说了,亦不与你干了,亦不与你玩了,要养精蓄锐到斯德哥尔摩与你去讲理了,中国有一位伟人毛泽东的一句诗词“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可以真实地反映我目前的心情。

  六、今天本人告别达能,希望明天达能不要告别中国

  达能在中国的名声因娃哈哈而起,娃哈哈亦曾是达能投资的楷模,达能与董事长先生您本人亦曾对娃哈哈与本人赞赏有加,而目前娃哈哈又是贵方委派的菫事眼中的敌人,而且在媒体上将娃哈哈与本人恶意丑化,已引起了娃哈哈员工与经销商极大的愤怒,同时亦引起中国人的义愤。本人自认为还是比较大度的,而且如果贵方董事仅仅与娃哈哈及本人合作不好,可能与本人有关,而他们在中国的其他合作伙伴不是被搞掉了,就是被搞得怨声载道。我想你们该考虑一下到底是为什么,是否该改变一下他们的思维,改变一下他们的工作方法,是否该尊重一下中国人,尊重一下自己的合作伙伴,否则我看达能告别中国之日为期亦不远了。

  由于以上原因,本人无法再担任与达能合资公司的董事长的职务了,实际上本人服务期至2005年就已结束了,现在已是超期服务了。这二年还在干无非是珍惜这一事业,珍惜跟随我二十年的员工队伍、经销商队伍而已。中国人有句古话:“惹不起还躲得起”,有本事赚钱什么事情不好干,何必再辛辛苦苦找烦恼。实际上我在5月9日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后来他们找**协调要求我继续担任,但现在你们一方面诽谤我,欲将我置于死地而后快;而另一方面还要我干,还要我给你们制定07年的发展计划,我看换了你们亦是不会干的。目前我方已委派了新的董事,并已通知了贵方亚太区总裁,希望他们能与我们新委派的菫事有更好的合作。

  此致

  礼!

  宗庆后敬上

  二○○七年六月七日(新浪财经注:公开信完)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紫水媚烟 经验 +2 宗庆后醒悟了,也晚了。 2007-6-14 14:37
  • 紫水媚烟 资源币 +2 宗庆后醒悟了,也晚了。 2007-6-14 14:37
  • 河冰封 经验 +3 优秀帖子,说明详细 2007-6-14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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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是我比较欣赏的民族企业家`~`他的离去,估计娃哈哈得很长一段时间笑不起来了,达能的目的达到了,该笑了,中国又一民族品牌快倒下了,痛心!

宗庆后金蝉脱壳或另起炉灶?


宗庆后的辞职将娃哈哈合资公司推向了后宗庆后时代。昨天,娃哈哈内部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宗庆后在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位后,目前还没有召集各地的区域销售高层开会,公司的日常销售和业务保持平稳。此外,范易谋宣布接掌合资公司董事长后,尚未进驻杭州,暂未接管具体事务。
  
  
  即将走马上任的范易谋能否领航掌舵?记者向达能方面求证时,达能表示不对此发表评论,也对是否有信心搞好合资公司事务不作预测。昨天下午,娃哈哈经销商和业务员发表声明称愿意跟随宗庆后发展事业。
  
  达能希望**支持过渡
  
  没有宗庆后掌舵的娃哈哈合资公司将走向何方?和宗庆后水火不容的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即将担任合资公司临时董事长。业内人士称,如何掌控这家利润丰厚但没有摆脱宗庆后“控制影响”的合资企业,是达能的难题。
  
  对此,达能希望杭州市**能“支持合资企业实现平稳过渡”。而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也称:“宗总要求合资公司的全体干部员工坚守岗位,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然而,作风强硬的宗庆后的离去,显然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据熟悉娃哈哈的人士介绍,娃哈哈整体日常事务全部在宗庆后掌控之中,宗庆后的得意之作就是建立了依靠经销商的销售体系。该人士称,娃哈哈各地生产公司所有的业务安排均由总部统一调配。地方子公司对于产品的生产没有自主权,而且子公司生产的产品由娃哈哈销售体系统一调配。让宗庆后颇感得意的是,娃哈哈的销售体系摒弃了自建渠道终端支撑销售的模式,而是打造了一支忠于宗庆后的经销商队伍。
  
  以广东市场为例,据悉,娃哈哈在深圳和韶关各拥有一家生产企业,如今又准备在广州萝岗区筹建新厂。不过,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三家生产企业都是非合资公司。换言之,即便宗庆后辞去了合资公司掌门人职务,其非合资公司的生意仍会如常进行。此外,娃哈哈集团总部和其他合资项目以外的日化、餐饮、童装等业务,也会在宗庆后掌握之下进行。
  
  宗庆后仍面临仲裁、起诉
  
  不过,虽然宗庆后辞去合资公司董事长职位,但他还面临达能的仲裁和起诉。事实上,今年4月达能就开始在中国针对娃哈哈采取法律行动。上周,达能表示已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员提交仲裁申请。与此同时,达能还在美国加州对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恒枫贸易有限公司(EverMapleTrading)提起诉讼。达能表示,这家公司控制着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而后者正是非法销售合资企业产品的贸易公司。达能称已被骗了至少1亿美元。如果法庭不进行干预,达能每个月将继续损失2500万欧元。
  
  即将对簿公堂的双方是否走到联姻尽头?达能阵营的知情人士表示:“毕竟达能在中国的目标是赚钱而不是解气。为此,达能仍会愿意与宗庆后重回谈判桌。”
  
  宗庆后欲另起炉灶?
  
  被达能推上仲裁席的宗庆后在辞职后仍态度强硬地表示“斯德哥尔摩见”。娃哈哈阵营知情人士评价,表面看来达能已经反守为攻,其实宗庆后是以退为进,金蝉脱壳为组建新公司做打算。
  
  其实,达能此前就指责宗庆后“通过一系列离岸公司和非合资公司分离娃哈哈品牌的市场回款,为另立门户做准备”。达能阵营的观察人士透露,在与达能的合资企业发展至39家时,宗庆后以“多元化”名义发展的非合资公司多达60家。宗庆后全资控股的离岸公司都是其妻女做法人。宗庆后通过暗自将合资与非合资公司财务分家,削弱达能在市场领域的控制,为“离婚”做好充分准备。
  
  娃哈哈阵营的论调与上述说法截然相反。娃哈哈阵营强调,2005-2006年娃哈哈集团年营业额近200亿元,利润高达20多亿元(其中非合资公司与合资公司利润对半,各十亿多元),是娃哈哈历史上获利最多时期,也是高度集权的宗庆后个人威望最鼎盛时期。此时达能提出低价收购,有窃取胜利果实之嫌。但知情人士指出,该表述和宗庆后日前发表的公开信都回避了非合资公司的合法性和违法使用合资公司独有的商标等核心问题。
  
  ■ 观点
  
  “达能赢得一场空洞的胜利”
  
  “对达能来说,这有点儿像是一场空洞的胜利,”一位熟悉两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表示,“这并未解决双方在合资公司方面的任何问题。”娃哈哈阵营更是态度鲜明地表示,在达能自身经营能力颇受质疑的前提下,掌控娃哈哈运营和销售渠道的宗庆后撒手合资公司,实际上是以退为进,增加其谈判筹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浩称,达能指控宗庆后和非合资公司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则(即某人在一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或董事等职,就不能够在与本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任职)。宗的辞职使其不再处于非法状态,达能只能指控宗在辞职以前的事实,但是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目前,很多跨国企业都在密切关注两家企业之间的争执,随着娃哈哈的经销商和员工又齐声表态支持宗庆后开创新事业后,接掌合资公司掌门之位的达能再次陷入尴尬。 (南方都市报 )
    

娃哈哈员工拒不接受范易谋


  宗庆后辞去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公司董事长一职后,娃哈哈方面的后续反应相当强烈。昨天娃哈哈集团公司发言人单启宁表示:“到现在为止,达能向媒体公布的临时董事长并没有到位,娃哈哈新出任董事也未接到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合资公司干部员工对达能方的两位董事相当抵触。”

  “群龙无首”的合资公司今后前景尚不得而知,而宗庆后若另立门户,非合资公司将成其首当其冲的事业归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得知,娃哈哈总部(集团)对旗下分公司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体系中无论是合资子公司还是非合资子公司,其生产任务都由总部统一安排,然后再经由公司的销售系统统一调配发货。地方生产型子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权。

  此外,去年底娃哈哈新成立的销售公司也为非合资公司体系独立运营布下了最重要的一个棋子。该销售公司为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为法人代表的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2003年设立至今盈利惊人:2005年其销售收入为1.68亿元;2006年1~7月为2.86亿元,同比增长318%。

  目前,娃哈哈在市场上的主要产品为营养快线、思慕C等,“营养快线”2005年上市,当年销售额为7亿元;同一年上市的“爽歪歪”在一年内也实现了7亿元的利润。而传统的瓶装水销售额在2006年的市场占有率仅为2.6%,盈利也不断下滑。

  宗庆后在推营养快线、思慕C、乳娃娃、爽歪歪这些产品时,为其分别启用了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并同时弱化了娃哈哈这个注册商标。现在,营养快线、思慕C均不是注册商标,而只是商标标识(TM)。不过,这批新兴热销产品较之娃哈哈原有传统产品更有市场活力,在合资公司和非合资公司中也均有生产。在宗庆后辞职的公开信中,其一再强调营养快线是自主研发产品。这些产品是否能给宗庆后的新事业带来希望,有待市场检验。

  在宗庆后发表辞职信的第二天,也就是上周五,娃哈哈的全国经销商、市场部和供应部职工及乐维基地、秋涛基地、下沙基地的全体员工发表公开信,痛斥达能,拥戴宗庆后。信中称:“我们真搞不懂:达能公司为何能让一个不懂销售、不懂中国市场、搞垮了乐百氏的人来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指范易谋)?我们认为这是达能想搞垮娃哈哈公司的一个开始!我们从心里感到了一种愤怒。达能终于逼迫宗总辞去合资企业董事长……为宗总的辞职感到万分痛心,也为合资公司的未来无比担忧。宗总,我们要跟你走!”

  单启宁在最新声明中也明确表达了娃哈哈员工的抵触情绪。“目前合资公司干部员工要求达能公司公开表态,对合资公司下一步的生产经营做出安排,并对任何影响到员工的经济收入和福利给予保障。”此外,声明中还再次重申宗庆后“要求合资公司中层干部带领全体员工坚守岗位,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指出“合资公司下一步的生产经营销售计划因宗总已辞职,将由临时董事长负责规划,暂无法告知”。  -第一财经日报

看来没几个关注这个事情啊`~~`不过我还是把他慢慢发全吧~~

娃哈哈经销商拒卖达能产品 表态追随宗庆后


  发声明表态愿追随宗庆后发展 达能方面没表态
  
  言辞激烈的两份声明,密密麻麻的签名。继娃哈哈原董事长宗庆后突然辞职,由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临时接替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昨天,娃哈哈全国经销商发表声明声援宗庆后,“从今天开始,我们将拒销达能的任何产品”;随后娃哈哈销售公司市场部、供应部以及三大生产基地职工代表也发表声明称将追随宗庆后。
  
  经销商在声明中称,宗庆后被迫辞职后,达能“让一个不懂销售、不懂中国市场、搞垮了乐百氏的人来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是达能想搞垮娃哈哈公司的开始”。从收到达能的所谓告经销商书后,就觉得达能不地道。“从今天开始,我们将拒销达能的任何产品,让你们的产品退出中国市场!”
  
  据悉,经销商所提及的“告经销商书”其实是4月底的“达能集团致娃哈哈企业全体员工和经销商的公开信”,在公开信中,达能表示理解和关注此次争端给娃哈哈企业全体员工和经销商造成的影响,郑重承诺将尽全力保证娃哈哈合资企业所有员工及全体经销商的利益不受到侵害。达能希望合资企业的所有员工和全体经销商保持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并且忠告不要作出任何让局势变得更为复杂的行为。
  
  而在娃哈哈,宗庆后的职工多数都是已经在公司呆了10年以上的,而销售与渠道上,也是宗庆后亲自来抓,娃哈哈在各地的特约二级批发商实际上都掌握在宗庆后手中。在娃哈哈与达能纠纷暴发之初,经销商曾发声明称“从十几年前骑着三轮车去推销娃哈哈产品,到今天上千万的资产,我们靠的都是娃哈哈,认的都是宗庆后。”对此,宗庆后不止一次表示:“我们的销售商队伍是比较忠诚的,我们自己的队伍也是比较忠诚的,是靠大家做起来的。”
  
  声明还指出达能没资格管理娃哈哈,“宗庆后是我们的引路人,我们只信任由他管理的娃哈哈!我们坚决不答应由达能公司染指娃哈哈!”
  
  娃哈哈销售公司市场部和供应部职工代表发表题为“宗总,我们要跟你走!”的声明,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达能强行并购中所做出的一系列不法手段进行司法调查,并最终予以公正处理。并强烈支持宗庆后,用法律的武器追究达能对其进行的人身攻击。坚决支持公司对达能的仲裁“积极应诉,奉陪到底”。而三大生产基地职工代表也发声明声援宗庆后。
  
  记者随后致电达能集团的相关人士,没有给予答复。而据分析人士认为,此事并未就此画上句号,范易谋只是“临时接替”,达能从未放弃协商解决此事。 -北京娱乐信报

娃哈哈:达能告别中国为期不远


达能集团来势汹汹,一边手握“仲裁大旗”,一边抓住“起诉大刀”,朝着宗庆后父女及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头上狠狠砍去。
  
  面对达能的“凶猛进攻”,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也不甘示弱,作出了同样强硬的回应。
  
  娃哈哈称,达能公司卑鄙可笑,虚张声势,全球施压,逼宗总就范,但其不了解宗总是越压越硬,一旦真相告白于天下,达能告别中国为期亦不远了,告别资本市场亦不远了。
  
  经过长期的精心计划之后,达能集团终于对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举起了法律武器,这也意味着,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法律血战”即将到来。
  
  6月5日,达能给《国际金融报》发来声明称,2007年6月4日,达能集团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Ever Maple Trading Ltd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以及与上述公司有关联的两名人员(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提起诉讼。EverMapleTradingLtd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
  
  根据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是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由一家名为EverMapleTradingLtd的外资公司控股。
  
  达能称: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以非法的手段销售与娃哈哈合资企业相同的产品,并非法利用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经销商和供应商资源开展业务活动。
  
  达能表示,之所以提起这项诉讼,目的是为了制止上述被告集体合谋,“以不正当的手段干扰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客户关系和商业前景的行为”。
  
  据了解,被起诉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宗庆后之女宗馥莉,而在前几天,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及宗庆后本人都将被“仲裁”。
  
  达能集团来势汹汹,一边手握“仲裁大旗”,一边抓住“起诉大刀”,朝着宗庆后父女及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头上狠狠砍去。
  
  面对达能的“凶猛进攻”,娃哈哈非合资企业也不甘示弱,作出了同样强硬的回应。
  
  娃哈哈对外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单启宁作了两点回应:达能公司卑鄙可笑,虚张声势,全球施压,逼宗总就范,但其不了解宗总是越压越硬,一旦真相告白于天下,达能告别中国为期亦不远了,告别资本市场亦不远了;娃哈哈与达能纠纷前期,有媒体造谣宗庆后拥有加拿大护照,现在又告其女宗馥莉是美国公司的股东,完全是捏造事实。其险恶用心就是向广大民众散布宗庆后高举保护民族品牌的大旗,实际上是在维护加拿大与美国的利益。请广大国人擦亮眼睛,达能花巨资雇用了外资公关公司造势,打压宗庆后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逼宗总就范,达到其低价并购娃哈哈,吃掉娃哈哈的目的。
  
  目前来看,达能与娃哈哈双方都没有妥协的意思,这对曾经合作亲密战友,如今即将上演一场“血战”。在这场战争中,谁会成为赢家?我们从中又该得到何种启示?
  
  “从以前媒体所报道的情况来看,达能应该是对此做了精心的准备,如果单纯从打法律官司的角度来看,达能胜算的把握应该比较大。”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张马林律师表示,不过从中国现实的情况来看,即使达能赢得了官司,恐怕其最终也将成为输家。因为宗庆后代表了中国的本土企业,达能当初与其合作,从理论上来说,其现在诉讼“合情合理”,但对于当时的中国企业家来说,由于其理论和现实条件限制,签定了其现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也情有可原。当这些民营企业壮大发展之后,再经过多年与外资打交道,他们自然而然就会要求修改当年的“不平等条约”。这也是许多合资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达能在中国有一系列的投资,但总体来看,除了与娃哈哈合作算比较成功外,大多产生了负面效果,该人士举例说,达能与光明乳业合作良好,但最近出现了裂痕,而其与乐百氏合作尤其是失败的典型。他呼吁说,不管达能与宗庆后之间的最后结果如何,一定要保护好娃哈哈这个民族品牌,不能让娃哈哈这个企业因此而受到伤害。 国际金融报

宗庆后:达能不一定会赢,我们也不一定会赢


娃哈哈对外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单启宁昨天则再一次向记者强调了娃哈哈5月9日发布的一项声明,“我们将认真准备,积极应诉,奉陪到底。”
  
  在娃哈哈和达能争吵最激烈的时候,达能曾致函宗庆后,要求他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并设立了30天的期限,到期中方没有行动便启动法律程序。随后,5月9日达能公告称启动了相关程序,但没有透露更进一步细节。双方争议随后进入一个静默期。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5月9日,达能亚洲(Danone Asia Pte Ltd)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目前,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已接受达能的仲裁申请,相关副本也在几天前送达被申请人。
  
  记者昨天致电达能公关负责人,其并没有否认,但拒绝作出进一步评论。而对于仲裁前景及可能出现的拉锯战问题,达能方面表示,将一切按照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准则行事。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准则第三十条规定,若被申请人在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提交答辩书或其他书面陈述,或者没有出席庭审、没有寻求机会陈述案件,仲裁庭可以继续进行仲裁程序,作出裁决。
  
  西尧投资有限公司经理邱瑾表示,在中外合资企业纠纷案例中,选择一个中立第三方进行仲裁是通常之选。浙江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朗立新表示,仲裁和起诉的区别在于,仲裁双方事先必须有约定,即当初合同中对于一旦出现纠纷,在何处仲裁需要有相关约定。此外,仲裁和诉讼不同,一般都是不公开的。“对法院诉讼不服可以上诉,但是一旦仲裁院判决出结果便是最终的结果,可以通过当地中级法院完成执行。”
  
  达能本次共提起8项仲裁申请。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申请,主要内容是中方违反合资协议的“非竞争性条款”。达能亚洲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金加投资(Jinja Investments Pte Ltd)、Myen Pte Ltd和Novalc Pte Ltd为本次申请方。而中方的被申请人主要为4家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最后一个仲裁申请是针对宗庆后本人的,称其违反了非竞争性条款和保密条款。
  
  其中,娃哈哈集团和娃哈哈实业(前身为娃哈哈美食城)是早在双方第一次“牵手”时便存在的公司,而萧山顺发和广盛投资则是宗庆后后来成立的一批投资公司中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已无国资背景。
  
  值得关注的是,在随后达能与娃哈哈成立的合资公司及娃哈哈单独成立的非合资公司股东名单中,萧山顺发和广盛投资均同时出现。据知情人士表示,“通过萧山顺发和广盛投资,合资公司内中方49%股份中的国资比例进一步降低。”然而,也是这两个公司为达能申请仲裁非合资公司提供了理由。知情人士表示,达能和娃哈哈之间是成立一个合资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正是双方签了合同,并按照惯例约定了仲裁机构,因此达能可以提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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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ng静 资源币 +1 原来现在改混平面版了,哈哈! 2007-6-15 00:45

再来一些收集的一些相关资料:

达能对娃哈哈启动法律程序 提起8项国际仲裁申请


虽然谈判依旧未果,但达能对娃哈哈的法律行动已经启动。

  5月28日,本报记者获悉,5月9日,达能亚洲(Danone Asia Pte Ltd。)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

  由此,达能所指的“相关程序”首次曝光。为了这一程序,达能聘请了擅长仲裁业务的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次仲裁事务。该律所合伙人、本次仲裁代理律师阮葆光向记者证实,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已经接受了达能的仲裁申请,相关副本也在数日前送达被申请人。

  “达能方面的主要的仲裁请求是被申请人停止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行为,以及由该行为引起的侵权,并提供相应赔偿。”阮葆光说,赔偿的具体数额尚未提交。

  7项公司仲裁

  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独家获知,上述仲裁由达能亚洲作为外方股东的直接持股人提起,共包括8项仲裁申请。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每一项仲裁都对应了若干个由相同中外股东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见列表)。

  在7项仲裁申请中,代表外方的新加坡金加投资(Jinja Investments Pte Ltd。)、Myen Pte Ltd和Novalc Pte Ltd都是达能亚洲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方的被申请人则集中在4家公司,分别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实业),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顺发)和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盛投资)。

  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7份仲裁书的内容基本一致,主要都是针对上述被申请人违反合资协议的“非竞争性条款”,以及违反条款引起的侵权行为。

  “被申请人未经授权,擅自生产与合资企业同样的产品,侵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有关渠道向本报记者转述了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其中,新加坡金加对娃哈哈集团、娃哈哈实业的仲裁申请,是针对中外股东所签订的第一批合资合同,即娃哈哈食品以及其它4个于1996年签订的合资合同。

  而娃哈哈食品在达能和娃哈哈合资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作为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第一批5家合资企业之一,包括商标转让等主要合资内容,都体现在该公司的合同中,之后,所有合资企业也都由该公司来授权商标使用。

  记者获得的当时的<合资合同>文件显示,第19章中,中方股东娃哈哈集团、娃哈哈实业对外方股东有如下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合营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关于纠纷的解决,第26章第1条、第2条规定,双方若发生纠纷不能解决,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规定机构为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而娃哈哈方面,则在先前的纠纷中就表示称,部分非合资企业在合资之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外方股东已经默认了这些企业的存在以及其生产产品的合法性。

  除娃哈哈集团和娃哈哈实业(前身为娃哈哈美食城)之外,萧山顺发和广盛投资成为被申请人也事出有因——2000年是娃哈哈集团改制完成之后,2000年3月,娃哈哈集团旗下的第一家投资公司萧山顺发成立,该公司陆续投资了5家合资企业和8家非合资企业;2001年6月,第二家投资公司广盛投资成立,该公司在6年时间内共投资了10家合资企业和7家非合资企业。

  显然,达能的仲裁申请精心选择了对象。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得知,所有的仲裁申请书都包括了引言、当事人身份、仲裁协议和适用法律、仲裁背景、被申请人义务、双方争议、仲裁员委托和裁决初步要求等8个方面。

  不过,达能代理律师阮葆光拒绝透露申请书的内容,只是称更为具体的诉状要在将来提交。此外,本报获悉,达能方面已经委托了一位国际知名的法律专家出任仲裁员。

  1项个人仲裁

  在公司间的仲裁之外,宗庆后本人也位列被申请仲裁的对象名单。

  “针对宗个人仲裁主要是被申请人违反了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接近本次仲裁的人士透露。

  记者多方了解得知,针对宗本人的仲裁,依据了合资之时达能亚洲和宗庆后之间签订的服务协议,而该“服务协议”的各方包括了娃哈哈集团、娃哈哈实业、达能亚洲,以及作为董事的宗庆后。

  “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分别是“非竞争条款”、“保密协议”与相应的薪酬规定,其中包含着如是表述:“忠于职守,不使自己置于职责与利益相互冲突的境地”,“不与在业务上与合资企业竞争的其他经济组织发生任何关系”,等等。

  在宗庆后执掌的娃哈哈版图中,共有38家与达能合资的企业,另有39家非合资企业。达能曾提出并购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资产的动议。

  除此之外,宗庆后之所以成为被申请人,与娃哈哈集团、娃哈哈实业及广盛投资也有关。

  接近该次仲裁的人士透露,仲裁申请中将上述三家公司的行为表述为“导致并促使其他被申请人通过竞争损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而宗本人是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在有关合资合同的一份仲裁申请中,还包括了一部分没有完成品牌转让的内容。

  数日前,宗庆后向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提交了2007年的预算。在这份预算中,宗将2007年的合资企业增长从现在起到2007年末,合资生产企业的销售总额有3%的增长。为此,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亲自致信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敦促其尽快召开董事会,并“迫切希望管理层对这些数据作出说明”。

  据最新资料显示,目前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年销售额为12亿欧元,占达能集团年销售额的7%。该合资公司是达能在中国最重要的投资。

  而这一“最重要投资”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全部牢牢掌握在宗庆后手中。选择在此时提出一个3%的销售增长预算,宗对合资企业的控制力显而易见。而一旦仲裁启动,这部分资产是否会大面积缩水尚不可知。

  此外,本报记者了解到,此番针对个人的仲裁申请,在以往的国内合资纠纷中尚无先例。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宗庆后本人其能否在仲裁范围之内,及仲裁结果对合资企业的影响,目前尚无法预见。

  5月30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娃哈哈集团公关经理卢东,对方答复:“我本人对此事目前尚不知情,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娃哈哈集团会积极应对。” --21世纪经济报道

能的两难:和为贵还是兵戎相见


  据悉,范以谋只身杭州的主要目的是缓和目前谈判的僵局,他将继续与宗庆后接触。同时也是为了试探浙江省**的口气,寻求某种支持。
  达能娃哈哈之争进入了最敏感的阶段。
  
  5月8日,娃哈哈和达能在杭州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参会双方分别是达能亚太区总裁范以谋和合资公司董事长宗庆后等。
  
  一位接近谈判的人士对记者透露,此次会议从早上开始,一直开到当天晚上9点多,双方围绕着非合资公司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宗庆后的态度是“必须修改原先的合同,同时允许非合资公司产品与合资公司产品之间的竞争。”而达能则拒绝了宗庆后的提议。
  
  随后的5月9日,达能宣布对娃哈哈启动了“相关程序”,而娃哈哈方面也宣称“将给大家一个合理的交代。”
  
  范以谋杭州四日
  
  据记者了解,达能亚太区总裁范以谋在5月8日一早赶往杭州,参与了董事会的召开,同时私下里与宗庆后进行了会面,但无论是董事会上还是密会均以失败告终,宗的态度没有丝毫变化。与之前相比,还加了一条必须允许其非合资公司产品可以与合资公司产品进行竞争的意见,这点让达能无法接受。
  
  “那是最核心的问题,怎能让步?”一位达能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谈判未果后,范以谋留在杭州4天继续周旋此事。范将继续和娃哈哈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接触,试图此事有些突破。
  
  记者获悉,5月9日上午,范以谋将此次董事会的一些关于娃哈哈事件的谈判和讨论情况,汇成书面材料递交给了浙江省**。
  
  据悉,范以谋只身杭州的主要目的是缓和目前谈判的僵局,他将继续与宗庆后接触。同时也是为了试探浙江省**的口气,寻求某种支持。
  
  达能在发给本报的《达能集团关于娃哈哈事件进展情况的通告》中表示:2007年4月9日,作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达能集团向娃哈哈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寄出了正式的书函,要求他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这是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的第一步,并为解决争端设立了30天的期限。
  
  达能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至今没有放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希望。”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意味着达能开始了启动法律程序前的“热身”,在30天的期限之后,达能一边准备法律诉讼,一边仍寄希望于和平谈判。
  
  记者致电娃哈哈相关人士,对方均拒绝接受采访。
  
  双方的筹码
  
  事实上,范以谋的砝码在于法律层面,这也是达能屡次举起法律大旗的原因。
  
  记者通过有关途径看到了的达能与娃哈哈当初签订的原始合同,其中规定:商标使用许可的三类公司分别是娃哈哈合资公司、为合资公司加工产品的公司、生产和经营与合资公司不竞争的公司。
  
  据悉,当年双方对品牌进行了评估,并作价1亿元人民币,当时这一评估已经以作价的形式体现在合资公司的合同里。记者从合同上看到以下条款“达能根据协议,以自己占股权的比重出了5000万元人民币打入了双方合资公司的账目里,而娃哈哈则以其他形式来表现。”这就意味着此后娃哈哈的品牌就卖给了合资公司。
  
  据记者了解,此合同在1996年2月17日被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第二日对合资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
  
  而宗庆后的砝码在于,除了有当地**的支持外,还对娃哈哈合资与非合资企业有强势的领导权,这让宗庆后有了“既得事实”,而有底气向达能叫板。
  
  深谙国情的宗庆后至今对娃哈哈的管理权保持着高度的控制力。在过去十几年中,虽然达能向娃哈哈有数亿元的投资,但却一直无法真正掌控娃哈哈。
  
  争夺非合资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此时浙江省**态度“微妙”主要原因是:作为娃哈哈合资公司的股东之一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拥有46%股权,而宗庆后和娃哈哈工会拥有剩余的股权,这表示其中牵扯到国有资产成分,让浙江**进退两难。
  
  记者了解到,去年宗庆后曾想收回杭州市上城区手中的股权,但是由于达能强行并购一事而暂时搁置。
  
  有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达能最终将娃哈哈告上公堂,作为其中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浙江省**将难免牵扯进来。
  
  相关部门表态之前,达能与娃哈哈的争夺将依然激烈,主要集中在争夺其40家非合资企业。
  
  而这40家公司,大部分从成立之时就被宗庆后牢牢控制,更是构成了其财富帝国中的重要环节,所以达能的强行收购让他万分恼火。
  
  记者通过调查获悉,宗庆后成立的非合资公司主要是由以下5家投资公司投资的,分别是:浙江娃哈哈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红安永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元金信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由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其中18家主要非合资公司的投资,而广盛公司宗庆后控股60%,娃哈哈工会40%;顺发食品宗庆后控股58.66%,娃哈哈工会34.53%,37位个人股东5.32%,杜建英1.49%。
  
  而2003年4月之后,由上面投资公司投资的20家非合资企业,有16家都有注册在境外的外资企业入股,而其中绝大部分被这些外资控股。
  
  其中一家名为恒枫贸易有限公司的外资公司控制了11家,在2006年一年里这家外资公司完成了6家娃哈哈分公司的股权控制。
  
  据悉,目前这些非合资公司总资产已达到56亿元人民币,在2006年利润更高达10.4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基于非合资公司巨大利润和其不断的增长,让达能又爱又怕,爱的是一旦收回将为其产生巨大效益,怕的是这些非合资企业正在逐渐争夺合资企业的市场,大有取而代之的势头。(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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