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爱诗
昨天一个朋友问我,诗与小说你喜欢哪一种?
我说,两者间我比较偏爱诗一点。
朋友问,为什么?
我说,小说除非回到石刻时代我才会认真去读。
朋友问,此话怎讲?
我说,人早些时候是用刀刻字的,比如甲骨文,因为每刻一个字都不容易,所以每个字都耐读,只可惜后人搜集不全,连不成故事。《史记》是用毛笔写在竹简上的,竹简既不好做又占地方,在上面写字也很费力,司马迁不愿多写一个字,结果五十万字容纳了那么多好东西,可以用一生来读;《红楼梦》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虽说可以写蝇头楷但也费纸,曹雪芹不想多写一句话,故而《红楼梦》百看不厌;《围城》是用钢笔写的,写久了手腕会酸,钱钟书不肯多写可有可无的段落,因此《围城》可以嚼第二遍。至于现在的小说全是用电脑从字典里往出搬字,多生出几万字弹指一挥而已,也就没什么味道了。
只有诗,人们还吝惜笔墨,像刀刻。不过糟糕的是近几年没什么好作品问世。
[ 本帖最后由 LOVE_365 于 2007-4-12 19:1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