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北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标识活动的通知
供稿: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冀教学处[2008]15号
各普通高校:
为了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大学生职业生涯意识,推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的宣传和发动,提高在校学生参与大赛的热情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征集大赛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与大赛主题(提高职业素养,提升就业能力)相符合。
2、简洁、生动、形象、易于识别。
3、强烈的视觉冲击感和艺术美感。
4、寓意深刻,作品要附有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
二、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6日—2008年5月3日
三、投稿方式
参加征名活动者可于2008年5月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bxsw2008@126.com。过期收到的作品将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2)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
(3)三等奖10名,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5月中下旬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hbxsw.com)公布。
五、注意事项
1、投稿作品须是本人原创,剽窃他人作品者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归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所有。
3、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以上声明。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北省大中专院校
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日